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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贷款
    项目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,专项用于经营性或公益性投资项目的贷款。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70%,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。
    1、贷款种类
      1)、基本建设贷款。指根据国家基本建设计划,向以支持扩大在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发放的贷款。
      2)、技术改造贷款。指为支持企(事)业单位开发新产品、老产品升级换代、降低物耗能耗等内延扩大再生产而需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发放的项目贷款。
      3)、市政建设配套贷款。指根据市政规划要求,对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发放的贷款。
    2、贷款条件
      1)、具备流动资金贷款的全部条件;
      2)、项目立项手续已办妥并有相关证明手续,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;
      3)、具有足额、来源合法的自筹项目资本金,一般不低于30%;
      4)、项目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;
      5)、经我行评估认定项目建设技术、经济、财务上可行;
    3、贷款程序:
      1)、借款申请:借款人向我行提交书面借款申请报告,并提交我行要求的有关项目资料和借款人资料。
      2)、贷款调查:受理借款人申请后,我行对借款人的资格和借款的合法性、安全性、盈利性以及信用情况、借款用途、偿还能力、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,核实抵、质物、保证人的有关情况。我行对借款人及投资项目进行调查、审查和项目评估。
      3)、贷款审批与发放:贷款按我行规定审批同意后,通知借款人签订完善有关合同、办理抵(质)押登记等手续,凭经批准的《借款凭证》交由会计部门办理入帐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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